民警宋祖钦被评定为烈士
发布时间: 2025-06-07 12:0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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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
关于同意评定宋祖钦同志为烈士的批复

省政府关于同意评定
宋祖钦同志为烈士的批复
(苏政复〔2025〕14号)
淮安市人民政府:
你市关于申报宋祖钦同志评定为烈士的请示(淮政呈〔2025〕12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宋祖钦,男,汉族,中共党员,1978年2月出生,江苏省沭阳县人,2022年12月11日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光荣牺牲。根据《烈士褒扬条例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,同意评定宋祖钦同志为烈士。
江苏省人民政府
2025年6月2日

宋祖钦
原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
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民警
宋祖钦,男,1978年2月出生,汉族,中共党员,大学本科学历,江苏沭阳人,2001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,生前系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四中队中队长、三级警长,二级警督,荣立三等功1次,受到嘉奖2次,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公务员。
2022年12月10日晚间至凌晨,宋祖钦同志带领10名警力按照规范设置检查点,开展交通违法集中夜查行动。11日0时45分许,宋祖钦通过电台获悉,一辆轿车在不远处的另一检查点,原地掉头企图逃避检查,并逆向高速行驶在单向通行的城市主干道上,极易与过往社会车辆发生碰撞,严重危害公共道路交通安全。为阻止该轿车疯狂的行为,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,宋祖钦迅速带领辅警,驾驶警车实施堵截,同时,为保护战友,宋祖钦让随车辅警朱朋飞坐到后排。在逆向逃窜的嫌疑轿车即将高速撞上警车时,宋祖钦还不忘大声喊道:“小朱危险,做好保护。”并用右臂在朱朋飞面前挡了一下。警车被撞后又撞向路边护栏,宋祖钦本人受伤被困车内,后经送医抢救无效,因公殉职,年仅44岁。

此前报道


综合自江苏省人民政府、乐行淮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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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日期:2025-06-07 12:0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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